我上过的二个女人


我插过队,后来调回了县城。那年我二十九岁,也有了女朋友,没住房,没有房子结婚,不等于就不做爱,不幸,偷偷摸摸地两三回就把未婚老婆的肚子做大了。那年月,到医院做流产不仅得凭结婚证,还非得有单位的证明,否则,不论你求死求活,医生是不会答应终结女孩子肚子里那小生命的。那时节,未婚(那时候,拿了结婚证还不能算结婚,非得请客举办个仪式,才能算正式结婚)先孕的罪名非同小可,会使你面临被单位除名的危险。

我那位未婚妻吓得是用布带把肚子缠得紧紧的,终日惶惶,非逼得我立马结婚不可。无奈,只好找人借了一间房,半工半读的我草草的把婚结了。妻子临产后,我无暇照顾,只好让妻子向单位请了半年的长假,带着小孩子住到乡下去了,我因此就成了有老婆的光棍。单位分给我的住房称团结户,一个单元住三家。据说这房当年文革中专给工作队住的,三间房两间十八平方,一间十四,厨房就差不多有十平方米。

像这样的住房一家人住,在当时够奢华了,寻常百姓是没有资格住的。工作队走后,就三家团结,一家住一间,厨房共享。三家都是刚结婚的年青人,我最后住进来,另两家孩子都一岁多了。我紧隔壁的小两口,女的娇小玲珑,男的挺帅。夫妻俩双职工,早出晚归。白天,小孩寄放在婆婆家里,晚上接回。男的不愿意读书,爱打牌,做家务倒是特勤快,洗衣做饭涮碗筷样样干,干完后,要么就是蒙头睡觉,要么就是出去混到半夜再回来。

再隔壁的一家,男的是农村出来的大学毕业生,(那时候文革不久,大学生可是天之骄子,刚分在县委机关工作,终日在单位忙。他妻子是农村人,无工作,在家做全职太太。我这人性子随和,遇事不争,与二家邻居关系都还相处得不错。他们两家倒是经常因做饭晒衣等鸡毛蒜皮的小事情经常发生口角。

我因是半天上班,半天学习,白天在家的时间比较多,那农村来的小女人全职太太,又有小孩,因此,与她见面的时间就多一些。我曾经上山下乡,对农村生活比较熟悉,与那家农村来的小女人也就还谈得来。闲暇下来,有事无事的经常与她拉扯一些闲话。比如她家里的情况啦,她与老公结婚的过程啦。她也很愿意与我说话(也许是日常一人在家孤独的原因),特别是向我倾吐心里的苦水。常说起,她是怎样顶住父母、亲戚的压力与他老公谈恋爱,支持他老公读书,老公工作后,喜新厌旧,要甩了她的事情。

她人长得漂亮,身材也好,性格直爽,只是还带点乡下人的土气。她常对我提起,在乡下,她算得上周围十里八村的俊姑娘,家境也好,父亲兄长都在当地工作,她的眼界也高,曾几何时,多少小伙子央人到她家提亲她都没答应。
他老公个子小,相貌不出众。家里也穷,之所以在家人都反对的情况下看上他,一者是他从部队当兵复员,在大队当过大队长,二者是他肚子里有墨水,肯学习,经常写写画画的。她与他也算得上是自由恋爱,开始相好的时候,他对她是百依百顺。

后来,他考上大学,她省吃俭用的支持他。没想到,他还没毕业,就对她冷冷淡淡的了。工作后,还与单位的一个老姑娘眉来眼去的,要不是她闹到单位去,他肯定就把她甩了。每说到此,她都是愤愤不平,收不住话匣。再就是常说到隔壁邻居欺她从乡下来。女邻居的姐夫是他老公的上级,老公总是劝她躲着点,她为此常常是忍住一肚子气,等等。我也常常是劝抚她。因此她对我颇有好感,差不多是无话不说。

照理说,邻居之间,应当正常相处,再花心,也应当兔子不吃窝边草。没想到,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,竟与她偷了一次情。对于她,不是存心的,对于我来说,也不是存心的,但事情就这样发生了。那一天,是个休息日,大白天里,这单元里就我与她两人在。他老公出差去了,隔壁人家回娘家去了。她正在她家房门口洗衣服,我书读得累了,就凑到她跟前去扯闲话。说来说去的,不知怎么就说到她的奶上去了,竟沿着这个话题说下去,说出一段风流事来。话是这样说起的:她的一对奶,大得不得了,有小孩子的人,又没穿胸罩。她坐在矮凳子搓洗衣服,垂在胸前的两只大白奶,随着她身子一晃一动,看得我心猿意马。